我们到现在在一起一年了,我是第三者,现在我想告他,想离开他,想让他赔偿我精神和青春损失费,他现在动不动就骂我就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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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是不可能胜诉的。自己下决心离开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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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得不到支持,除非有其他情况如借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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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欺骗你可以,否则不能获得支持。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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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下决心离开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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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们有同居关系,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如有疑问,可致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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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此,你如果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可予受理。但要赔偿精神损失和青春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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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