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左右,男方认识了女方,两人是想进一步交往的。在男方告知女方他是已婚的情况下也同意跟他交往,同时男方也在争取办离婚的。。这个女孩子让男方给她买了辆5万块的车,当时男方因为真的想跟她在一起的,而且女孩子讲不跟他处朋友了就还她的。但是后来买了车以后这个女孩子就冷淡了,以他没离婚不跟他交往了,也不愿意还车。
车子发票什么的登记的都是女孩子的名字,男方这只有刷卡记录。女孩子在成都的,车子也是在成都买的。
可以有办法拿回车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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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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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属于赠与,撤销赠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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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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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