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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跟我妈离婚已久,之后我爸去世了,我爷爷在我爸之后去世,我爷爷的户口在我叔叔那里,现在我叔叔的房子面临拆迁,请问这套房子中是否有一部分是我爷爷的财产?那我是否可以去争取继承我爷爷的一部分的房子?

继承
2010-06-25 09:53: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爷爷的拆迁补偿款。
  • 只要你爷爷有财产,你就有继承权,你继承的是你父亲的份额。如果拆迁有你爷爷的份额,你也一样有继承权。可来电咨询。
  • 如果叔叔的房子是公房,你爷爷属于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分得一定的拆迁安置款或者安置房屋;爷爷去世,你可以争取一部分的遗产继承。如果叔叔的房子是私房,则爷爷不能分得拆迁安置款或者安置房屋,你也就不能去争取继承。
  • 你爸先于你爷爷去世,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代位继承属于你爷爷的财产。
    你叔叔的房子拆迁,可是你爷爷已经过世,他在你叔叔那的户口应该已经被注销,所以是不存在什么可继承的财产的。
  • 如果你爷爷有房屋产权,你可以继承.
    如果爷爷没有房屋产权,但是拆迁时的安置对象,对于爷爷所得的补偿,你也可以继承.
    如果爷爷既不是产权人之一,又不是安置对象,则没有遗产可以继承.
  • 你爷爷百年以后,他就这套房子所得的权益,你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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