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3年2月22日进入***公司的,公司从2004年给中高层管理人员缴纳了养老保险。而我们是从2008年7月公司才给我们买了。2010年1月公司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以前的部分。还有公司从2009年就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

其它综合
2010-06-23 20:22: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