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卖房子找了代理公司。委托他代我卖房子。签了委托协议:规定成交后1.2%代理费,我净得价150,超过150部分,我和代理公司五五分成。他找到一客户,这名客户是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代理公司代理的我这房子。与客户面谈前,代理公司说原来协议中签订的净得价太高了,建议我改到145,超过部分三七分成。我同意,并且白纸黑字写下,签名。成交后,客户给了中介公司2.4%中介费,我给代理公司1.2%代理费,多余部分和他分成。现在我回想起来有种上当的感觉。请问,我钱还没有给代理公司,我还可以挽回么?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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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签字的协议对你有约束力,建议与代理公司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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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个代理公司帮你卖掉了房子,你才需要支付其报酬。
这个代理公司必须有相应的卖房资质,否则你们之间的委托合同无效。
如果合同有效,你可以违约,但需要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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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客户既然已支付全部中介费,你为何还要交纳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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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