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的企业(未上市),法人聘请我做副总经理,并答应给我20%的股份,此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否生效?转赠股份这部分手续怎么办?现在只签订了一个简单的协议。
-
需要协议确定你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较为稳妥
-
可以,通过协议书的形式确定你的权利义务,然后经股东会通过,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可以的,是没有问题的,但独资企业是只有一个股东的,需要明确是给你20的财产还是权力,还是分红比例,股份是不可以的,已经企业的性质决定了股东只能有一个,要不就变更企业性质
-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
要看具体情况
-
此协议成立了,但并未生效,应当去工商局申请股东名称变更登记,登记完就生效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