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大田约3亩,1999年1月1日二次承包前后,该地始终在我名下(也就是绿本和大合同书都在我们这里)。但有一次,从外来了一个养牛人,经村里人介绍承包了我家这块地(该地没有转让给他),后来于2000年4月他又转包给我村吴某,我与该养牛人曾有过转包协议,(现协议都不存在,村里也没有了)其大意为:该地块使用权归属养牛人,土地的承包权归我,当由国家或其他人占地时,地面上建筑物所得归养牛人,地面所得归我。在该地块转包给吴某期间,在我及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吴某在村里的土地帐上找人写下了“2000年4月某日过给吴某”的文字,当时该段文字没有我及家人的同意。由于近年来家里地很少了,于是,我在2009年10月找过村里,村里让我们协商解决,但没有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