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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驾驶机动车撞伤一名骑自行车闯红灯穿越马路的大娘,目前已经到公安调解阶段,受害人方肯定会索要经济赔偿,但是我驾驶的车辆只有交强险。如果受害人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我无法接受,公安机关会移交至司法机关解决。我想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就此类事故案件法院会怎么判?如果受害人方要求的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赔偿法院会予以支持吗?是全额支持还是量刑支持呢?法院判决后的费用交强险能予以支付吗?

交通事故
2010-06-18 13:04: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调解不成,受害人应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判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 医疗费交强险负担限额为1万元,多出的由自己偿付。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要看情况而定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你需要支付给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对于对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全部支持。,
    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强险需要先行赔付对方的请求,不足部分有肇事者自行承担。交强险公司需要在12万2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调解不成,受害者会起诉。法律规定交强险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 如果调解不成,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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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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