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老公于2009年12月29日判决离婚的,女儿由我抚养,法院判决他从2010年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月,但是他只支付了1个月的抚养费,现在我该怎么办?(他是有正式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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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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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到该法院立案庭领取一张强制执业申请表,填写后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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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对方协商;2、到对方单位找领导反映以求帮助解决;3、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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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请律师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后带上离婚判决交立案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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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