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继父与我母亲结合在一起,1991年他们买了房子,1994年领到房产证,继父与母亲至今未领结婚证,也没有子女。当初买房子时候说好父亲只认我为子女,房产证也的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土地证也有继父的名字
继父和前妻有一儿子,从未来往。现在继父的儿子想起诉我继父,分取房子。
我想问律师他可以分的走吗?
这种情况我可以让父母把房产证以财产继承的方式转给我吗?这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解决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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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母亲和你继父是事实婚姻关系。
其次,该房子是你母亲和继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该房子属于你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他儿子是无权要求分割房子的。
第三,如果你父母和继父愿意的话,可以让他们将房屋赠与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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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母亲和继父是1989年在一起的,因此属于事实婚姻关系。
第二,该房屋是你母亲和继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他儿子无权要求分房。
第三,如果你母亲和继父都愿意的话,可以让他们将房屋赠与给你,而不以财产继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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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父如果已经和前妻离了婚的,再和你母亲结合的,那么他和你母亲的婚姻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两个人买的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他的儿子是没有权利要求分房的。
此外,财产的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发生。如果现在要求过户的话,只能算是财产的赠与。
杭州徐明伟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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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