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2007年四月以前,广东揭西一朋友借了我九千元钱没写借据(我现在有手机录音),2007年四月底,借了我三万六千元钱,有写借据,并写明在2009年五月一日前还清,这三年期间先后只还差不多三千元,经常打电话给他,都说有钱会还的,但我不想再等了,我急需钱用,而且我知道过了2011年五月一日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请问律师:我该如何打这场官司?我可以提出要利息吗?官司一定要在揭西县打吗?时间要多久?费用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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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在东莞居住满一年,是要在广东揭西打的,从立案到审结最长时间是三个月,诉讼费不足千元,律师费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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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乡。根据法律规定,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包括户籍所在地与居住满一年所在地),你可以要求对方按银行利息支付,法院诉讼一般在半年左右,费用分诉讼费与律师费,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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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他在东莞居住满一年,可以在东莞起诉,大概3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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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现在揭西吗,联系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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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