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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份我在 朋友那里接手了一间专柜 由于那时候我怀孕了 接手以前说好的我如果不要小孩我就接手那个专柜 于是我付了7000块钱转让费 把钱给他以后我就回老家去了半个月 在这半个月中是那个朋友帮我看的店 我叫他帮忙招聘一个人可是到我来接店的时候他没帮我招聘 于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看店 到第3天的时候我人不舒服于是去医院医生说我要卧床休息。不然就很容易流产..于是我给那个朋友说叫他继续帮我看店或者是我把店给他.可是他不干 我在那个店只看了3天由于身体的原因我 就没看了 我叫他把钱退给我 他不给 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还有就是我的身份证也在他那里.我叫他给我.他说我的身份证他给掉了 他也不还给我 我刚刚看了一下合同我们的转让价是12000可是合同上写的是15000 我和他以前是好朋友 很信任他所以当时没怎么看合同 请问我能要回我的钱还有身份证吗?

刑事案件
2010-06-15 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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