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向海南xx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块200平方米的建房用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03年,因为公司打算在我这块地门前留路,所以我要求退还这块土地,当时只是简单地与公司签了一个协议(协议只是我一个签名,我的家人都没签)就把使用证交给了公司,公司也退还了我的购地用款。没过两个月,公司再次把我的这块地转卖给另一个买主,并很快的建起了一层房子,至今这块土地还没有过户,还是我的姓名。这几年以来,我一直要求对方过户,可对方总以各种借口不想过户。现在我有点后悔了,请问我能否要回这块土地?应该如何办理?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