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的感情很好,我老公也是这样认为的,不会离婚的,但她姐姐经常来干预我们的共同财产,我老公就给我写下证明(也可以说是保证书吧),内容是:他的所有财产以后归我所有,其他人无权过问。请问这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或者说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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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所谓他的所有财产应该是你们婚前属于他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你们的夫妻关系继续存在此保证书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们俩人离婚,此保证书又不是他的真实意图。仍不具备法律效力,此保证书只有在你老公突然死亡的情况下,此保证书才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你老公有需要赡养的老人(父亲,母亲)以及需要抚养的孩子(与你没有血缘关系,包括他的亲子以及你们俩人共同收养的子女)法庭仍要从此保证书的财产中扣除足够维持他们生活的那一部分。即便是经过了公正其结果也是如此。
此事希望你能慎重,如果你向你老公提出了公正的要求恐怕你们父妻之间的感情就要崩溃,得不尝失。(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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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依法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他人都无权干涉.这个约定不明确.如要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建议你找律师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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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