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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友在广州***医院治疗脚麻、脚痛,行走不便,医院说,动手机要7万元,可以治好,能行走自于的。手术后,说要两个星期说可以下床行走了。后来又说,没有那么快,要慢慢来,急不得的。现在。已经手术过去二个月了,仍然瘫痪在床。现在医院说,没办了,医疗费超过7万,欠了5万了,现没给药,要求出院。出院仍可在哪里治疗。 我不知道是不是医疗事故。如是,不知何与医院谈。请求您的帮助。

医疗纠纷
2010-06-08 13:27: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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