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女儿,是2009年1月份出生的,男方对女儿是不闻不问,女儿在出生40多天的时候,患了急性肺炎,光费用就花了5000多元,男方只出了2000元,那3000多元是姥姥出的,姥姥一直在医院照顾,我从坐月子来到娘家,一直住在娘家,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姥姥出钱来养着孩子,男方对我们是不闻不问。所以,我想离婚,男方说不离,对孩子还是不闻不问,我想起诉离婚,可是我一分钱都没有,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离婚的话,我拉回嫁妆要求合理吗?我应该要孩子的抚养费吗?依照法律判的话,我会得到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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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出离婚,没钱可以通过当地妇联提供法律援助,离婚的话,你的嫁妆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可以拖回,孩子的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裁定。你可以力争孩子的抚养费和争取拿回嫁妆。你能得到的大概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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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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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分割,我方抚养小孩的话,对方应当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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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彩礼互不返还,孩子跟谁,另一方需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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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房产、对方的工资、奖金等。
你抚养孩子的,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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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依法起诉离婚;首先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拉回嫁妆合理,主张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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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