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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的前提下,甲方称,双方共同合作加盟全国连锁店。乙方因工作地方原因,作为隐名合伙人出资,合作协议占有一定股份。 2008年11月开始筹建,2009年1月开始运营。一年后,甲方称运营不利,没有利润,唯有店面作为原始股本。乙方要求退出并且最后财产清算。 2010年4月,甲方在乙方未之情的情况下,直接低价转让,并且失踪。乙方多次打听才找到甲方,可甲方称:投资失败既成事实,没有资金分摊给乙方…… 乙方作为隐名投资人,1年半的时间,全部资金没有了……但是甲方称很多账目没有正式发票,人员成本太高,所有流动资金全部用完,还负债3万,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但是至今未看见任何账本…… 乙方已无协商的意愿,期待法律的援助,如何来追诉甲方单方面违约的行为!

合同纠纷
2010-06-08 17:09: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作协议,要先证明对方违约,然后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 关键在于你能否拿到经营帐本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平时不知有无看到过甲方提供的帐本?
  • 你完全可以主张返还出资,负债应由对方举证。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隐名合伙人不承担合伙经营的亏损,且有权要求显名合伙人提供日常账目及发票等明细,有权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显名合伙人未通知隐名合同人即转让所有合伙财产,侵害了隐名合伙人的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你可以要求撤销甲方擅自转让合伙财产的行为,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本案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本律师可能无法对你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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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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