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我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修改离婚协议,有无诉讼时效;
其二、如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应以什么方式提出诉讼请求,应履行哪些程序;
其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哪些举证责任;
其四、可否对一方所造成的心里伤害提出赔偿,尺度如何衡量;
其五、如一方故意隐瞒和欺骗所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追回;
其五、对与一方的不当言行,可否争得抚养权;
其六、探视权力可否恢复,如何恢复;
其七、上诉权利如何保障,如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何强制执行,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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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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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可以是撤销该协议的诉讼
需要举证对方欺诈或是胁迫
有特定事由的话,可以提出,
可以追回,需要找证据
不当行为,对另一方争取抚养权很有利
可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要求
需要去法院申请,另外要 提供对方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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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谈兵没有意义。建议直接向当地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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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子女要看随那方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
2、探视权原来没有约定吗?没有约定,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30号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受到胁迫、欺诈的,才可以变更。
4、赔偿应当存在法定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5、一方隐瞒、转移没有纳入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可以另行起诉分割。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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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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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