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工伤赔付 我叔叔在工作中受伤了,伤得挺严重的,想咨询一下怎样申请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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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过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进行工伤赔偿。如果对此不太清楚的话,最好咨询(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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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予申请个人申请,详询请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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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详询请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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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给申报工伤,单位拒不申报的个人在两年内可以申报。确定为工伤后索要待遇,不给支付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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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合同吗?
有的话,直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然后拿着工伤鉴定结论申请工伤赔偿。
没有合同的话,程序就复杂了,
如需律师帮助 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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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需要收集一些证据,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律师帮助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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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在30日内申报工伤,单位拒不申报的个人在一年内可以申报。
切记,是一年,不是两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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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