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位朋友在他们公司工作,签署的是两年期的劳动合同,近日他们公司实行承包制管理,他们的经理为了节约成本,决定辞退一些员工,我朋友也在其中之内,因为我朋友刚工作了半年时间还有一年半才到合同到期,公司为了能不赔偿他们员工损失,而且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还让他自己写辞职报告,我朋友很是痛苦,他说如果说是辞退对员工个人声誉不好以后再到外找工作算是污点,公司让他自己写辞职报告吧那些赔款就没有,损失赔偿金如何算?他现在很是为难不知该如何让做才好?托我向你们各位律师咨询,谢谢你们的回复,急切盼望中

其它综合
2010-06-02 16:03:0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不要主动写辞职报告,这样可最大限度保护自已的利益。若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你好,你朋友的公司明显是利用员工对法律的不熟悉以及错误认识变相胁迫他们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如你的朋友不主动辞职,则公司方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则属违法,你朋友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可选择:1 要求继续履行
    2 要求公司承担损害赔偿 找你目前的情况 最好拖慢一点 超过半年的话 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赔偿
    如我上述回答您及您的朋友仍有疑问
    可致电我,我会免费为您详细解答
  • 不要自己写辞职报告,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 建议不要写辞职报告,找到新工作再走劳动仲裁就OK,再入职公司的背景调查也不至于计较员工无过失情形的。
  • 不能主动写辞职报告,如果单位一定要辞退则只能通过劳动仲裁寻求救济,怎么能自己主动丧失立场呢。如需律师协助,可电话联系,建议叫你朋友多联系一些同事一起主张权利。
  • 可以和公司协商赔偿数额,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这样不影响你朋友的名誉,也不影响赔偿。
  • 你好!
    如果自己写了辞职报告,公司就没有义务支付赔偿金了。单位在忽悠你朋友吧!单位是不可以随便的裁员的。
  • 自己辞职就不能拿经济补偿金。当然不写了。如果公司铁了心不要他,他可以对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的主要标准是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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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