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父母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现在住在拆迁分的一套公房,2居室,承租人写的我爸名字,若果他们离婚,这套房怎么分呢,我还有权居住么,另外,我父亲在外地有一套有产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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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买下来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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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如果是按照户口的话,你是有居住权的。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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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因你的户口分的房子的话,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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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是被安置人,应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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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承租的公房不能分割,只能协商或判决由一方或双方居住。拆迁时因你的户口分的两居室,你有居住权;如果买下来,要看以谁的名义买了,如果以你父或母的名义买的,你就无权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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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房屋买下来,关键是由谁来购买.购买人不同,分割情况不同.
如果三人共同购买,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三方均可分割.
如果你自己购买,属于你个人财产,父母无权分割.
如果你父母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分割.
如果你与你父亲(母亲)购买,你父亲(母亲)购买的那一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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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不能分割,但是对使用权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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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是公房时,你可要求居住,购房后的情况比较负责,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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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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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