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2008年年底,甲乙双方因为加盟合作达成一定合作协议,1 年以后投资失败。乙方作为隐形投资人仅仅是出资,甲方独立经营管理,占有55%的股份,1年后造成巨大亏损,最后乙方被告之 成为了债务人一同履行还债责任。据悉,甲方并未履行加盟协议,违反合同最初的意愿。另外,甲方最后擅自转卖全部资产,未告之乙方。失踪一个月后,乙方找到甲方,但是甲方称没有钱,其账目存在质疑,账目不清晰,无发票,无合同,很多都是‘死帐’‘假帐’存在问题。并多次出现人员工资问题。乙方起诉甲方:
1. 未遵守合作协议的规定,加盟形式投资。
2. 甲方未履行递交所有账目,隐瞒真实结果
3. 甲方未通知乙方,甚至未经乙方确认,擅自低价转让共同资产。
4. 诸多程序,手续都未通知乙方。
需要律师给予支持解答,寻求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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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可以起诉甲方,甲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没有按照合作协议经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你们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还包括哪些?本律师有16年的执业经验,你可以先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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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据合作协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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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说的乙方起诉甲方的内容都属于理由部分,不属于诉讼请求。 根据加盟经营纠纷的诉讼经验,加盟方需要承担经营风险,而加盟方的投资人(无论是隐名的还是显名的)也需要承担相应投资风险。至于投资人内部的关系,除实际经营人侵犯投资权益构成侵权的以外,需要以合作协议来约束,建议您将合作协议发给律师系统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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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