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包工头,在一家公司承包了一些泥水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24日晚上我工地上一工人,突然晕倒,紧急送至医院,经检查时属于脑部肿瘤,已有几年病史了,现在需要动手术,关于这个医药费是由谁承担,是我上面的那家公司,还是我自己,还是他本人隐瞒病情自己承担呢?
上次你帮我回答过这个问题了现在还有点事想继续咨询你一下,如果他本人已经在家乡入农村医疗保险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那样的话如果农村医疗保险能报销百分之60而社保报销百分之80,我或者我上面的公司就只用承担那差额的百分之20的医疗费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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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由个人承担,你们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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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保肯报,这样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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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