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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民事借款案,立案5个月,判决4个月了,申请执行书交了十几天了,因家母病重急用钱,想问申请后多长时间能拿到钱。 此人是有房子的(借款时给看过房产证)但现在不太清楚有没转移,刚才咨询法院,有人告诉我说如果找不到他人也没办法执行,如果他不露面是不是我就拿不到钱了?因我是外地人,他即使回去我也不知道呀

债权债务
2010-06-01 07:59: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财产不足以全部执行,或找不到人和财产,确实不好办。只能等,等什么时候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了,再申请恢复执行。如满意,请采纳。
  • 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但要看对方是否有被执行的能力而定。
  • 较为麻烦,找不到人不好执行。平时多留心才行。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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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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