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由于成绵复线经过我娘家村,固占用了我娘家村的土地。村上就土地补偿款按户口是否在本村进行了分配。请问各位律师仅以户口在不在本村为唯一标准而致使我们由于婚迁户口在婆家(土地30年不变,固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而土地仍然在娘家承包的人员不予分配。多次找队长与村委会协商此事,队长与村委会领导都以民主自治为由推脱。请问村民与村委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像我们这种实际承包了地尽了相应义务不能享受其权益,而那些户口迁入没有承包地(其承包地在其娘家的人员)还予以分配。 请问有权力要回补偿款吗?我们如何才能有效的要回我们的土地补偿款项?

其它综合
2010-05-28 10:04: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