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最近我岳父岳母之间弄点矛盾。主要是岳父方面,总是疑心岳母有外遇,经常无缘无故找岳母的茬。并立了一字据,主要内容我也不得而知,大致是如果岳母有乱搞男女关系的情况下,全部家产全归岳父所有,并逐岳母出门。而且要求岳母签字画押。 为了息事宁人,岳母违心的答应了。我在这里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这样的单方面字据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以后真的弄到离婚的地步,这样的字据能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呢? 如果岳父别有用心想诬陷岳母出轨,是不是要得拿出确切证据才能使所立字据生效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