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前天下午我开车刚起步准备左转弯,转向灯开了,且速度很慢,被一辆无牌无证无安全防护措施且超速的摩托车给撞了,摩托车上除驾驶员外还有一名乘客,此乘客除无安全防护措施外,脚上还只穿一双拖鞋,当时路上限速70公里,可是摩托车驾驶员在5档行驶,估计时速最低80公里。结果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左小腿骨折,其后乘坐人员也是左腿受伤,但不严重;而我人虽没受伤,但是车的左前方受到重创,左前轱辘严重扭曲,这也可以看出摩托车驾驶速度之快。事故发生后我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和110进行求救,可是摩托车驾驶员家属到达后却对我施行了暴力,导致我头部受伤,医生说产生脑震荡。我想问一下关于这样的案件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再者,我被打这一事件该怎么处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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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属于交通事故,由交警勘察现场后,会做出一个责任认定
第二个构成故意伤害,要看你的伤情情况,构成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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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事故的发生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超速不一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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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如果你的人身受到伤害并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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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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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