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企业打工了21年,之中公司更换过3个名字,最后一次至今已有10年,从进公司到现在从来没有签过合同,我到现在拿的还是上海最低的基本工资,也没有工龄工资,因为身体的不适,向公司提出提早2年退休,结果公司只给我2万5打发,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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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要符合领取养老保险的条件,和上海的相关规定,不是公司能决定的。按公司给你的钱数看,应该是按照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来处理的,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经济补偿金,两万五也差不多了。但,从08年2月至08年12月,公司应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过单位未帮你缴纳各项社保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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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十年行业经验的资深律师为您解答:
1、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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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清楚该得到多少,如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社保待遇、未签订合同的一年双倍工资等,如都得到了,你就没必要仲裁了,若没得到可以先仲裁,不服也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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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