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們公司現在的情況如下: 1.境外公司存在,實體工廠不存在(公司以搬遷為名解散),員工同實體工廠簽屬勞動合同; 2.公司在搬遷的同時有咨詢員工意向(是否願意回歸總公司名下子公司或境外公司大陸辦事處); 3.在員工不願意搬遷總公司名下子公司或境外公司大陸辦事處時,是否有賠償金? 4.未簽屬勞動合同(工作有兩年多)之員工應怎樣賠償?

合同纠纷
2010-05-24 20:27: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如不是违法解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的,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没有签合同和交社保的

    公司必须从你工作的次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时间从08年开始计算,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然后根据你的工作时间给你补偿金,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没签合同双倍补偿,还必须给你从工作之日起补交社保

    1、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 要求公司补缴进入该公司以来的社保。

    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 08年以后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如有不明可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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