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现在的公司做了差不多五个多月了,可是老板一直没有给我以及其他人签劳动合同。
因为是新公司,我是公司最早的员工,新公司成立一直不断招新人辞退旧人,但一直都没有和员工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买过社保,说是在申请中。昨天公司提出辞退我!我提出了社保的问题,要求公司补我的社保,于是公司给出答案,将此月按满月工资给我结算,算是弥补我试用期后三个月的社保。并要求我写辞职报高!但我大致看了劳动法后觉得很不合理,我想知道现在我该怎么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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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写辞职报告,让单位给你出辞退通知书,这样的话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1、违法辞退,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做满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
3、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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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二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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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每月双倍工资作为补偿。2、可补社保。3、公司违法解雇你,需支付双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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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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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公司的违法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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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