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右腿骨折,伤残等级评为十级,我自己是开店的,年收入12万左右,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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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费用根据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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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医药费等共计人民币大约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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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大概能得到十多万吧。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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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赔偿标准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有关律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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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城镇标准的话,10级赔偿金在5万多。其他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按照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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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数额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治疗的实际支出、误工的时间等因素确定。本律师专业办理损害赔偿案件,并有成功案例。律师费可有对方承担。如果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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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参照上海城镇居民标准,5万余元,还有其他误工、护理、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还要考虑事故责任比例。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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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看你是否负相应责任。在你完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你可索赔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欢迎来电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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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综合算下来,一般在10-15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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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十万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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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赔偿项目如下:
1、残疾赔偿金按照上海市城镇居民标准57676元;
2、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3、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营养费;
8、律师费(可由对方承担);
9、鉴定费。
扣除交强险外,赔偿数额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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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