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初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对方当时怕我违约不卖,支付了12万购房定金,如果一方违约都要赔付对方12万违约金,现在国家控制房价政策出台,对方想毁约,还要求我退回所交定金,因为我房子要7月份才交付,他说我没有房产证房子是不能交易的,想解除合同,该如何处理?签合同的时候对方就知道是期房,合同上都有说明,且对方也去看过房子,都已经是现房了,我购房款是一次性付清的,只是没有交付,像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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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看合同效力,房屋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是什么?合同效力问题确定以后才能回答你的问题,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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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还是会支持继续履行合同的。现在的情况对对方不利。具体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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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不利,发生纷争时候因房子没有交付到你手中,你对你们间的合同标的没有支配权,该标的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所以这样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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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会带您的问题。
虽然三证尚未办到,但你已支付房款,应该属于有权处分,合同肯定有效,任何一方想解除合同就要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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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这样的情况,怎么判都是有道理的,很考验律师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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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