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是初三的学生,上体育课打篮球和别的班的同学争执,发生口角,我儿子他们占理。但没动手打架,之后我儿子打电话找来原来挺要好的同学(现在不上学了) 领来好几个伙伴,然后在学校外面和那几个打篮球的同学集体干起来,其中有个同学没和他们打篮球,是一个班的,好心过来帮忙,完了让他们给打坏了,之后受伤家报了案。耳朵缝了8针,然后在公安医院住院。 这其间,我儿子一手指头都没参与,就是打电话找的人,第二天学校把我和儿子和受伤孩的家长都找去,我们也是觉得这个事情起因是我儿子引起的,虽然你没动手打人,处于道义承诺,孩子看病的费用由我们来承担。如果受伤家无厘头要求索赔的数额较大,我们承受不了,我们该怎么办?我儿子有多大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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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承担一定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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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最好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诉讼处理,您现在可以委托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先介入协调此事,具体处理办法还是建议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咨询效果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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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需要赔偿的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费用计算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
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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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