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早餐店打工,右手于2010年02月02日早上五点左右在轧面时把中指轧伤了,指尖骨折,当时缝了十几针,老板那时说让我在家里休息工资照发,可是我的02月的工资发了,当时过年放了11天假发了570元,03月手还没有好所以也没有去上班,四月份中指还在肿但是可以做一些简单的活,我去上班了但是老板怕发炎没有让我去上班,在我十号领03月份的工资的时候老板没有给我发工资,说我的手什么时间好上班了什么时间在拿工资并且一起发,现在 我已经上班了,但是我5月10号领工资还是没有发,老板说要我6月10号发工资时再发我工资并且是陆续发放而不是一次性全部发,原因是怕我拿了工资不干走人,我的手指现在因为神经受损而没有感觉,我想咨询一下我如果现在不上班了老板应该怎样支付我的工资?我的底薪是600元,全勤加奖金300元,共900元。我没有与老板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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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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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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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