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间学校工作两年多了,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请问,根据劳动法,如果我平均月工资3000元,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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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如不是违法解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的,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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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到一年内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学校解雇您,您还可以要求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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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后,从你们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到一年内要支付你双倍工资.然后看你们解除合同是你要求的还是企业提出的,如果企业不用你了你工作满一年要给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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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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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支付从你在该单位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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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