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读大学,今年毕业。打算在这里租房找工作。想办理一个居住证。请问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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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
2、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原件);
4、在上海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和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已经在沪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到何处去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答:目前,受理国内人员《上海市居住证》申领的机构有两个,分别是上海市人事局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是大木桥路123号和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受理境外人员申领的机构是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在大木桥路123号。以后,《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工作作为公共人事服务项目,将逐步在上海市各区县或境外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受理点,申领人员可以就近就便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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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规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
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第三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条件)
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在本市固定的住所证明。
第四条(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来沪人员在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在本市固定的住所证明。
第五条(支付证件押金)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来沪人员在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应当交付IC卡押金。离开本市等办理退证手续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并交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后领回押金。
第六条(当场拍照)
来沪人员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当场在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免费拍照。
第七条(当场领证)
来沪人员拍照后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当场向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第八条(《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来沪人员符合要求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第九条(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
下列来沪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此类居住证由市和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二)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
(三)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第十条(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来沪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4、本市街道(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二)申领境内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2、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沪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境内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本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的材料。
(三)申领从业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2)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四)申领来沪投靠、就读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2、父母投靠子女或者子女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3、来沪就读的,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4、来沪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十一条(支付证件工本费)
来沪人员在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时应当交付证件工本费每张25元,领取缴费收据。
第十二条(当场拍照)
来沪人员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当场在居住证受理点进行拍照。
第十三条(领取证件)
来沪人员自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受理凭证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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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规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
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第三条(《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条件)
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在本市固定的住所证明。
第四条(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来沪人员在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在本市固定的住所证明。
第五条(支付证件押金)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来沪人员在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应当交付IC卡押金。离开本市等办理退证手续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并交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后领回押金。
第六条(当场拍照)
来沪人员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当场在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免费拍照。
第七条(当场领证)
来沪人员拍照后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当场向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第八条(《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来沪人员符合要求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第九条(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
下列来沪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此类居住证由市和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二)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
(三)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第十条(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来沪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4、本市街道(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二)申领境内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2、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沪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境内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本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的材料。
(三)申领从业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2)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四)申领来沪投靠、就读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2、父母投靠子女或者子女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3、来沪就读的,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4、来沪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十一条(支付证件工本费)
来沪人员在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时应当交付证件工本费每张25元,领取缴费收据。
第十二条(当场拍照)
来沪人员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当场在居住证受理点进行拍照。
第十三条(领取证件)
来沪人员自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受理凭证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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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