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几个单位合作建房,本想分给职工,由于我爸以前是其中一单位的职工,就想买一套,当时是以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单位也肯卖给我们,总价18万,开始交了一半房款9万,几个月后想再交另外半,单位却不肯收了,说整批房屋变成了职工福利房,不能卖给我们,但单位没有把之前的9万房款退回,不退款,不办房产证,当时只有单位收9万的收据,由于我爸无知,连合同都没有,一拖就10几年,现在要拆迁了,我们没有房产证,签不了拆迁协议,以前的国营单位早就没了,现在只有它的上级单位在,但上级单位不管不理。现在担心拆迁办直接跟那单位签好协议,我们就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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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样的情况比较复杂啊,如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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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