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总价是100万。和中介、买受人签的三方合同。合同中约定买受人首付款给我45万(已付),剩下的55万贷款形式给我,口头约定见到银行的批贷函,我就和他们去办过户。合同中有:“因买受人的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批准的,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贷款一直没批下来,因为我没有具体写期限,所以对方的贷款要是一直办不下来怎么办?合同中还约定出卖人在10年5月1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如果逾期的话就要交很高的违约金。因为房子现在还没有办理过户,贷款也办不下来,如果我不交房真的算我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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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催告买方及时申请其他银行贷款;
口头约定也可以;
我正在代理这样的几个案件,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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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肯定构成违约,现在合同的这个条款对你很不利,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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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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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约定了申请其他银行贷款,你逾期交房肯定构成违约了。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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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要求对方抓紧办理,合理期限,否则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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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合同条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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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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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其办理其他银行贷款,如果认为办理下来,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还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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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