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因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建的,按规定是兄弟二人各一中户地基,老人没有地基,当然得由二子共同分担,但当初在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证上写的却是一套是父亲名字,另一套是小儿子名字,一年前作为析产过户给长子,房产证上注明为夫妻共同共有,(前二年曾经先做过公证),现在孩子七岁,户口在外婆家,要为上学准备,可男方却无人过问,孩子也一直是女方单独看管,男方不负责任,夫妻感情不和,如果离婚,该处房产女方可以分割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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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侯二朋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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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协商不成可诉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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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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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