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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是买了农村医疗保险,在石龙做的手术,花了12735元,卫生局报销,但是卫生局说我们住的是单人房,只可以按照9000多来报销,开单的人员说报销比例是40%,但是拿去给卫生局的副书记签字时只能报销1600元,无论手术费是 多少,一个眼睛只能报销800元。卫生局副书记说是国家规定的 ,有这样的规定吗?

医疗纠纷
2010-05-02 14:53: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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