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朋友合伙干个旅店,但是房产的名字是他一个人,但是我们有协议是我们共有和如何分配开支。06年他拿我们旅店这个房票到银行贷款了100万,(隐瞒着我的我不知情)09年我发现了这个事情,我起诉了要求法院判我是共有人,于是我胜诉了有法院的判决书,2010年他因欠了很多人钱跑掉了,现在银行贷款到期了,银行要拍卖我们这个旅店。请问我的那一部分银行有权利拍卖吗?我已经有判决书了,那房子的一半是我的,我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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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所述,银行有权利拍卖。银行贷款用途是什么你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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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的,看的是产权登记,你们的协议不能改变房屋属于他个人的性质。其次,在你胜诉之后,你应该要求执行判决,修改房票以及房屋登记,如果你的判决书没有实际执行的话,还是没有改变房屋属于对方的这个状态。另外,在对方办理贷款时,房屋是明确完全属于对方所有的,那么这个抵押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现在银行拍卖旅店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房屋登记上有你的一部分的话,你可以要求在房屋拍卖后所得的财产偿还完银行后所剩下的部分。(律师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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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