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是一个矿产开采公司,原来有三个股东组成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去年由于经营不善,亏损较大。公司决定引进一个新的股东,解决流动资金问题,将原来一个股东的股份部分转给这个新引进的股东,另一部分转给一个原来的股东。企业性质没有变化、名称没有变化。需要按“采矿权管理办法”办理手续吗?

公司企业
2010-04-30 09:00: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