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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女老乡在一家汽修厂食堂做饭,并负责办公室清洁工作,2006年进厂至今。前几天老板说做到4月底不让她做了,没有任何原因。她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期间没有周日,节假日(春节除外)。当然更没有买社保。请问她离开后,公司应该给她哪些补偿!烦请回复!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4-29 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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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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