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负责财务的XXX开具了两张收款收据去收货款,员工代老板收取货款后携货款走了,现老板起诉该员工,虽然该员工到外地去了,但其父签收了诉状。如果员工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吗?请问老板需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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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作为民事诉讼而言,其父签收,不发生送达的效力,除非他委托他父亲签收。如果找不到他人,你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公告期满后就可以开庭,并缺席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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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员工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作为民事诉讼而言,其父签收,不发生送达的效力,除非他委托他父亲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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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和父亲一起居住,该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其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民诉法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以你所述,员工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有欠工资等情形导致携款走的,情况即不同,详询律师。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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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