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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朋友 就叫【霞】吧 在04年年底被一个男人强奸 霞当时未满18周岁【生日87.12。05日】致使怀孕 之后被这个男人软禁切断了一切社会联系 被迫的生一女孩 之后这个霞想逃跑又被抓回住所 住所很偏僻无法呼救 两年后又生一子 至今没有登记结婚 这时霞为了这两个孩子不能没有妈妈所以之后和这个男人好好过日了 没有走的念头了 可就在10年3月初 这个男人去给孩子上户口被警察拘留了 因为这个男人在十年前犯的强奸 抓获了 以前一直用假的身份证 现在这个男人以快判刑了 问;如果霞再告他强奸法律怎样判 谢谢律师

民事相关
2010-04-28 14:29:1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无期、死刑等刑罚,但是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证明其强奸行为。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
  • 1、霞已经超过16周岁,不属于幼女。
    2.由于霞后来愿意与该男子好好过日子,之前的行为不构成强奸
    3.霞可以起诉该男子的非法拘禁行为。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 一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这种情况如霞再告,应该是无期了,应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了
  • 最高,可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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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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