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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富士康上班,昨天公司突然单方面要求与我解除合同,劳动法所说的赔偿一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工资,这工资包括哪些部分呢?包含奖金,津贴及加班费呢,还是只是基本工资呢?

劳动纠纷
2005-01-18 05:04: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 赔偿依据包含:奖金,津贴及加班费等,但不包括福利性质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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