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司的高管,因2009年5月得了脑肿瘤,现在未痊愈,不能工作。我要咨询一下劳动法规定我最多在企业能享受几个月病假工资(企业未办医保),工资标准与我休病假前的工资额有无关系。请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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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工作年限。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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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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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建议当面咨询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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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