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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进入一家港资公司,给公司的经理私人开货车,我几次找他签合同他都没,但工资都准时发放,请问我要是辞工该有什么补偿,和解雇有什么区别啊,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4-24 12:01: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的11个月工资及3个月的经济补偿。

  • 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 如果未购买社保,除了11个月双倍工资外,还可以要求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
  • 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
    如果你没有合适的理由,或证据自己提出辞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有不明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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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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