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去酒店预定了5月2日的酒席,对方要求交1000订金,单子上写的也是订金,4月19日因故要取消预约,要就对方退还订金,但对方态度恶劣,不愿退还。请问,订金能否收回?协商不成,该怎么办?还有,当时对方并没有说明是否能退还订金以及单子上也没有写明不予退还,只有酒店的名字和经办人签字。很急,麻烦你了~!非常感谢
-
从法律上来说因为写的是“订\'而不是“定”,所以是可以的,但难啊。律师费都不止1000元。你自己打的话也可以。
-
虽然写的是订金,但违约事实并不能改变,承担违约责任仍然不能避免,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好。
-
订金和定金不同,酒店无权没收,但由于你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