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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一台小车晚上在一条刚修好的快速路上的最左边超车道上,和一对老年夫妇骑的人力三轮车相撞,使对方受伤骨折,现在交警的责任书还没有出来,录口供时交警说那条路现在还没有开通,路旁边有个道路施工禁止通行字样,但路上限速和通往哪里的标牌都有,新路上车来车往,晚上我又是走的最左边的道,旁边都是车挡住了在右边地上放着的禁止通行字样,我外省的跟着车和路跑的.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责任怎样划分,另外对方骑的三轮车又没有明显的反光标志,又是非机动车走在机动车的超车道上,这样算不算追尾

交通事故
2010-04-22 22:20: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责任划分由交警来定。
  • 根据你在本次事故中原因力的大小划分责任。
  • 责任划分只能由交警认定,以责任认定书结果为准。
  •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交警会根据当事人过失的大小,进行责任认定。交警负责调解,双方对赔偿有争议要提起诉讼解决。赔偿计算上首先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不分责任都可以得到清偿。超过责任限额的依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责任。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器具费用等。
    如有不明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 交警部门会在受理案件后20天之内作出责任认定,到时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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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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